关于《关于G353项目工程的一些问题》的回复
王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关于G353项目工程的一些问题》,经我街道办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上附作物,在实物调查时登记有菜在补偿时作青苗补偿的问题。根据湘西州2014[2号]文件明确规定,蔬菜基地必须经县市国土、规划部门划为城镇专业菜地并由县人民政府下文认定的才能视为专业菜地,没有行文的应作一般青苗进行补偿。
二、关于反映某些村民和村干部有特殊关系,由村干部和征拆办联系将红线外房屋拆迁的问题。目前,指挥部所拆除的十栋房屋,全部是在红线内经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技术员打桩拉线后才进行的实物调查和拆除补偿。红线外暂时还没有拆除一栋房屋。
三、关于反映耕地被强行征用,没经签字就将补偿款打入账户的问题。在实物调查中,你家户主对丈量的面积、土地类别以及地上附作物已现场认可签字,但在补偿时经过村组及政府干部多次做工作始终是不提供账号,不签字,不配合,说要等房屋拆迁搞好了一起签。因该公路是进出黔张常铁路龙山火车站的主要便捷通道,所以必须确保2019年12月黔张常铁路通车营运前完成该项目建设。目前时间紧、任务重,你家土地既是红线内征收土地,又是施工便道必经之地,所以指挥部才将补偿款汇入你家的账户,敬请理解为盼。
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龙山县国道三五三公路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日 |